延遲放射治療療程對早期頭頸癌病患有不好的影響
根據加拿大魁北克拉瓦爾大學癌症研究中心的研究報告指出,針對早期頭頸癌病患,如果根除性放射線治療的療程因故延誤超過40天以上的病患,會增加病患的復發率以及降低病患存活率。
該研究共分析623名早期頭頸部鱗狀上皮細胞癌(T1-2, N0-1)接受根除性放射治療病患的病歷資料,依照從評估到開始治療的時間將病患分成三組:小於30天、31-40天、以及大於40天,來看對於病患的治療成果是否有差異。
結果發現如果病患延遲放射治療的療程大於40天以上的病患,不論是局部復發率、頸部淋巴復發率或是病患的存活率皆劣於可以早一點接受放射治療的病患。一旦放射治療療程延誤達40天以上,病患的局部復發、頸部淋巴復發以及發生死亡的危險比(hasard ratio)分別是其他人的2.6倍(95%信賴區間:1.07–6.4)、2.73倍(95%信賴區間:1.38–5.4)、和 1.7倍(95%信賴區間:1.1–2.6)。
隨著器官保留療法(organ preservation therapy)觀念的盛行,越來越多早期頭頸癌病患為了減少因治療後導致失去工作的影響與衝擊,選擇接受根除性放射線治療,並同時期望能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在台灣,擁有完善放射治療設備的醫院頗多、選擇性和可近性也遠高於西方國家;對於早期頭頸癌選擇接受根除性放射治療的病患,如非必要否則應趁早開始放射治療療程,以免因延誤治療而影響療效。
參考文獻: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adiation Oncology*Biology*Physics
Volume 52, Issue 4, 15 March 2002, Pages 929-936.
題目:
Effect of treatment delay on outcome of patients with early-stage head-and-neck carcinoma receiving radical radiotherapy